ahektv 发表于 2007-7-14 13:03:35

原帖由 allsop 于 2007-7-14 11:23 AM 发表
不是自由转会,是满3年后,可以自己买断剩下的合同就可以走人了.

目前只有DE SANCTIS试过.

但这个条例有很多不明确的地方.这也是为什么很多球员不敢用的原因(表扬一下DE SANTIS,第一个吃螃蟹的人)

如果小 ...
呵呵,如果小罗真不和巴萨续约,明年好像就能使用该条款了,(好像已经在巴塞待3年了?)那巴萨就亏大了,谁叫MILAN有钱,要出1个多亿违约金买人,唉,有钱啊。
对了,顺便问一下斑竹,为什么只有西甲有最低违约金?

ahektv 发表于 2007-7-14 13:06:05

原帖由 不再蓝的深蓝 于 2007-7-14 10:37 AM 发表
国际足联的“第17条款”,该条款在2001年被补充写入。举例来说,一名25岁的球员,在2004年夏天加入A俱乐部,转会费是600万英镑,签下4年合同,周薪是5万英镑,那么到了2007年(履行完合同的头三年、年满28岁后), ...
详细,明白了, 原来还要转会费除于年限。0=024

不再蓝的深蓝 发表于 2007-7-14 13:37:17

回复 #11 ahektv 的帖子

就象意有一半所有...
英有劳工一样...
中有假球黑哨一样...
地方特色

bugsbunnyxu 发表于 2007-7-14 14:19:11

一般来说,俱乐部都不是傻子,而球员不到不得以是不会轻易选择买断合同转会的

即使是今年,无论是切尔西的特里,兰帕德,还是去年的巴拉克都可以选择提前买断合同,但实际上,这些人在俱乐部不同意转会时,依然只能多等待一年。

游戏里面从0304开始好象就有这条款了,就是合同不受保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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